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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陇山林区院开展“保护幼林、人人有责”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4-04-29 15:56: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障林地生态安全,近日,小陇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受邀与小陇山林区人民法院、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麻沿林场、渭源县莲峰林场、渭源县会川林场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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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渭源县莲峰镇、会川镇部分草地由于异地造林项目致使土地性质发生变更,现已属于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麻沿林场的异地造林项目的幼林地,因当地牧民在幼林地放牧的行为已经对森林资源造成破坏,为杜绝这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持续发生,参加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与养殖户所属村委会进行会谈,提醒加强对村民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通过“点对点、一对一”式的宣传,前往莲峰镇、会川镇放牧养殖户家中以讲解法律法规的形式,引导当地群众充分认识到林地放牧的严重后果,增强当地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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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强化辖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意识,促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营造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保护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