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现将小陇山林区检察院2021年“三个规定”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1 总体情况
2021年,小陇山林区检察院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通过填录、补录,共生成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和过问具体案件办理记录8条。其中过问具体案件办理记录5条,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记录3条,无人填报主动过问情况。检察长带头填报4条。通过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责任倒查,未发现应当填报而未如实记录报告的情况。
2 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多次组织全院干警大会,专题解读“三个规定”相关政策文件,并就如何规范填录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学习,全体干警对违法干预、插手办案,违反规定过问案件及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行为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正当履行职能和违法过问、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行为界限。
二是依托平台,全程留痕。办案系统优化调整后,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增加了“三个规定”填录、查询模块,按照“一案一填录”原则,每案必填,并将填录情况纳入流程监控、业务信息审核范畴。2021年开年,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全体干警坚持每月必报。按照“逢问必录”原则,全面、如实记录过问、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三是加强宣传,狠抓落实。充分运用检察内网、“两微一端”官方媒体,及个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政策解读、时事新闻、典型案例等相关文章链接,提高广大群众对“三个规定”的认知度,有效地减少了“案子一进门,请托找上门”现象的发生。领导干部带头填报,以身作则加强宣传引导,让干警打消顾虑、放下思想包袱,由“要我填”变成“我要填”,提高如实填报的主动性。真正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打造成防止司法腐败的“隔离墙”,保护检察干部的“防火墙”,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新阵地”。
下一步,小陇山林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引导检察人员养成“逢问必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工作理念,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入持久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积极营造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