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公正独立行使检察权,2月23日,小陇山林区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专题学习“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并就如何规范填录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进行了再培训。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工作的意见》精神,重点学习了2015年出台的“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工作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对司法办案、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应当如实记录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填报不规范和不应填报的情形进行了再强调。通过学习,全体干警对违法干预、插手办案、违反规定过问案件及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行为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正当履行职能和违法过问、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界限,为今后如实、准确记录报告“三个规定”提供了依据。
会议指出,“三个规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高压线”,是保障司法活动公正独立行使的“防火墙”,是保护检察人员的“铠甲”和“护身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检察长寇斌强调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对于保障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提高检察公信力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记录报告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规定内容,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三是要紧盯司法腐败薄弱环节,斩断利益链条,对干预、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的情况“零容忍”,要敢于记录、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切实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