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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陇山林区院“三要求”扎实做好检察人员考核工作

时间:2022-04-11 16:20:5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院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水平,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31日,小陇山林区院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检察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学习培训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寇斌主持会议。


 会议对照《考核实施办法》全文,重点围绕总则、考核指标和方法、检察官考核、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考核、等次确定及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考核实施办法指引》明确规定,检察人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检察官考核应当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突出对办案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的考核。检察辅助人员以工作质效为主要标准,可以围绕辅助办案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具体设置。司法行政人员考核结合具体岗位职责采用简便有效的考核方法。领导干部实行有别于其他检察人员的考核机制。


 会议指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检察人员考核实施办法》,是在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全面落实干部考核、公务员考核各项要求,更好落实司法责任制、员额制改革要求,提升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会议对进一步落实《考核实施办法》,搞好检察人员年度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检察人员考核作为检察科学管理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二要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落实干部考核、公务员考核各项要求,把讲政治更紧密地融入检察业务,实现对检察人员的全员、全面、全时考核。三要进一步完善我院检察人员考核方案,注重考核实效,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发检察人员内生动力,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保障小陇山林区生态环境安全。